近日,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。辽宁省卫生健康委主任王桂芬做了关于《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(修订草案)》的说明。
依法办理婚烟登记的夫妻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,増加婚假7日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产假60日
会议提出各级政府应当建立生育支持、幼儿养育等配套政策,合理规划配置儿童照料、学前和中小学教育、社会保障等资源,满足新增人口的公共服务需求。
鼓励社区开展幼儿园照护志愿服务,发展家庭服务业,加快培养月嫂和育儿嫂,推动政府、机构、社区和家庭形成婴幼儿照护合力。